9月29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聽取了省人大農業和農村委員會關于農村改革創新專項監督情況的報告,并進行了分組審議。
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專項監督報告表示贊成,認為報告嚴格對照省委、省政府《高水平建設農業強省行動方案》,系統梳理農村改革創新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實事求是地指出困難和問題,提出了有較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見建議。大家一致認為,省農業農村廳和省自然資源廳、發展改革委充分發揮總牽頭作用,有力指導各地落實黨中央決策和省委部署,推動土地綜合整治、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縣域改革集成、鄉村公共空間治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等十余項重點任務落實,呈現改革經驗推廣有力、改革試點推進有序、市場機制改革有方、城鄉融合改革有效的特點。但對照在推進農業現代化上走在前、高水平建設農業強省的任務目標,推進深層次改革的動力還不強,化解改革矛盾的辦法還不多,改革盤活資源的路徑還不寬,加快改革的要素保障還不足,改革發展的制度機制還不完善。
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深化農村改革創新,必須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扛起“走在前、做示范”的責任使命,堅持解放思想、先立后破、審慎穩妥的原則,牢牢把握處理好農民與土地關系這條主線,把改革創新作為鄉村全面振興的動力,聚焦“人、地、錢”三個關鍵要素,統籌好產業發展、鄉村建設,扎實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實現高質量城鄉融合發展。為此,提出如下意見和建議。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更大力度縱深推進改革。聚焦中央決策、省委部署,切實加強農村改革創新的頂層設計,以系統觀念謀劃“十五五”農業農村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在農業農村現代化大局中統籌推進相關工作。一是整合改革力量。加強組織協調、部門協作,明確具體任務、細化落實舉措,鼓勵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社會組織和企業等群體積極參與農村改革,共同推進鄉村振興。二是加強改革研究。推動地方各級政府研究改革工作中的突出困難和瓶頸問題,回應基層期盼和訴求,加強改革形勢研判和效果評估,深化對基層改革創新工作的指導。三是營造改革氛圍。把農村改革創新作為省領導鄉村振興聯系點制度的重要內容,充分發揮全省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的推動作用,采取加大資金補助等方式,調動基層主動改革、勇于創新的積極性。
二、進一步推廣改革成果,更加有效盤活鄉村資源。聚焦農村承包地、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總結改革試點地區的成功經驗,推廣鄉村公共空間治理等相關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制度成果,順應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需要,破解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障礙。一是拓寬土地延包工作內涵。系統梳理歷史遺留問題,加大相關工作財政支持力度,因地制宜解決好人地矛盾。理清“大穩定”和“小調整”的關系,在調什么、怎么調上形成明確要求,同時圍繞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解決好承包地碎片化的問題。二是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快制定“一戶一宅”具體實施細則,妥善處理宅基地申請、“一戶多宅”、超占面積等難題。加強農村閑置宅基地和農房盤活利用政策研究,優化村莊規劃,保障村民建房合理用地需求,制定宅基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三是推進集體建設用地整合。加大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推進力度,探索在縣域或鄉鎮范圍內進行空間置換的辦法歸并建設用地。按照中央部署,進一步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推動金融機構全面開展相關抵押融資貸款業務。
三、進一步強化政策保障,更多舉措發展特色產業。聚焦鄉村產業振興,把激活要素、市場和各類經營主體作為農村改革創新的重點,進一步完善支農惠農、聯農帶農政策體系。一是加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力度。持續關注“誰來種地”的問題,加大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主體的扶持力度,培育適應、引領現代農業發展的“新農人”。加快區域性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建設,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智慧農業,帶動小農戶融入現代農業。二是加大種糧主體支持力度。優化財政支農支出結構,加大耕地地力保護、新技術應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等補貼力度,健全糧食等重要農產品的收儲調控制度機制,保障各類經營主體合理收益。三是加大產業創新融合力度。支持各地依托資源優勢和產業基礎,培育品種品質優良、規模體量較大、融合程度較深的優勢特色農業產業集群。深入開發農業農村多種功能、多元價值,推動農業與文化、教育、旅游、康養等深度融合,支持各類經營主體發展壯大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業態模式。
四、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更高質量深化城鄉融合。聚焦新型城鎮化戰略實施,堅持以工補農、以城帶鄉,健全推進機制、完善支持政策,深化縣城新型城鎮化改革。一是創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豐富承包地集體所有權、農戶承包權、土地經營權的實現形式,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探索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置制度,建立自愿有償退出辦法,夯實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制度基礎。二是推進城鄉公共服務共建共享。以縣域為整體,堅持建管用并舉,統籌規劃建設交通物流、污水垃圾處理等設施,推進城鄉學校共同體建設,加強縣域醫共體建設,提升農村養老服務水平。三是支持發展要素向鄉村流動。建立健全農業科研院所和涉農高校人員下鄉兼職和離崗創業制度,建立健全集體經濟職業經理人選聘機制,支持各類人才下鄉興業。統籌縣域集體資產、土地、項目、財政扶持資金等資源要素,鼓勵社會資本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推動鄉村產業提質增效。




